大理寺就是最高法院。大理寺是古代九卿之一。
我国自古行政司法不分,地方行政长官也是最高司法审判者,知县,知府丟需要审判民事案件。当然,受审者是可以上告的。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形成。宋代趋于完善。
从两宋开始,御史台都察院是监察百官 直接听命皇帝,弹劾百官,一旦弹劾成功 。基本上就会移送刑部,刑部定案以后,再移交大理寺。最终定案。可以说在行政上,大理寺听命于刑部,并没有独立司法审判权,自身权力不大。
在六部九卿里面,大理寺排名比较靠后,太仆寺(管税收)光禄寺(管做饭,大型宴会)群牧寺(管军马)都排在大理寺前面,从这个方面来说,我国古代并部重视司法建设。而是强调道德修养。
我们在看一些历史剧和历史小说的时候,常常会听到皇帝说……着,即刻交由大理寺审理!
“大理寺”最早出现在秦汉时期,是一种官署名,掌管刑狱案件审理,可以理解为现代的最高法院。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它的负责人位九卿之列。
不过,大理寺一开始并没有“寺”。在汉景帝的时候叫做理院。 后来他又加了一个“大”字,叫做大理院。
那么怎么就变成“大理寺”了呢?
听说是由南朝的梁武帝给改的。这位皇帝喜欢寺庙也喜欢建寺庙。在他当政其间曾建立了四百八十座寺院。许是听多了寺,因此他认为大理院不如大理寺更朗朗上口。就这样,大理院在南北朝期间就成了大理寺,其后的朝代皆用这个名称。不过清末的时候,大约1906年,又改回大理院,一直用到民国初年的北洋军阀政府,是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