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三个基本观点(辩证法三大规律)

辩证法三个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亦是辩证法三大规律。这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什么是辩证法

在最早接触哲学的时候,就有一个小发现。虽然“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是对立的,但是他们都不排斥“辩证法”。当学习了“辩证法”后,又有了一个小发现,所谓的对立统一定律,不就是传统的阴阳思想吗?所谓的质量互变,说的不正是“变化思想”吗?阴阳是对立的,也是统一;变是逐渐的量变,化是飞跃的质变。于是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辩证法是具有普遍性的,无论是西方信上帝的那些人,还是中国信天命的这些人们,以及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在认识客观世界最普遍的规律的问题上,所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

先秦诸子很多人都在讲“辩证法”中的一部分原理,但是从来没有人系统地整理出来,使之成为一个完备的思维方法。《易传》讲了:“一阴一阳之谓道”,《老子》讲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孙子兵法》讲了:“以虚胜实,以寡胜众,以弱胜强,以逸待动,以奇制胜”,《荀子》讲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河。”这些经典著作中所提到的辩证思想,几乎涵盖了今天所讲的“辩证法”的全部。古人认识的深刻性是有的,全面性也是有的,唯独遗憾的就是没有一本著作,像恩格斯那样把辩证法的精粹提炼出来,形成内容完备且逻辑严密的思维方法。

唯物辩证法简而言之就是:两大特征,三个规律,五对范畴。如果对传统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就会发现古人除了没有明确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之外”,其他内容都是比较完备的。比如:现象和本质,古人讲“由表及里”;形式和内容,古人讲“循名责实”;原因和结果,古人讲“前因后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古书中没有太准确的的对应名词,不过大致意思是没有区别的。

“五对范畴”指导意义在于:一、透过现象看本质,由表及里地认识问题;二、保持形式和内容的一致性;三、看问题要讲先后关系,因果逻辑;四、要遵循必然规律,善于利用偶然因素;五、通过主观能动性来促使可能性向必然性发展。这些基本“思维原则”,必须在结合“具体事实”的条件下才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阴阳学说不同于辩证法的地方在于,过度强调“解释世界”,而在“改变世界”问题上捉襟见肘。“万物皆可断阴阳”这句话想必很多人是熟悉的,但是“断阴阳”之后呢?阴阳是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变”的特征的,“天”在什么情况下能成为“地”呢?有具体的事情,有具体的讨论范围,有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的“辩证分析”才是有意义的,阴阳学说的内容积攒数千年了,有很多论断停留在表面上的阴阳对立,而不能完全满足阴阳的全部关系。

关于脱离实际运用的“过度解析”,古人强调过:“道用无穷,处处有之,因用而论。用即出,阴阳即定,二者虽定,亦随事而变迁。”马克思也强调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如果没有“用”的切实需求的话,那么“断阴阳”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没有“改变世界”的确切要求的话,那么“解释世界”是毫无意义的。当然了“改变世界”不单单指的是宏观的大世界,个人作为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改变自己的思想,改变自己的能力,改变自身所处的环境都是对改变世界的具体实践。我们还是要将“阴阳学说”、“辩证法”作为工具来理解,工具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是有用的,另一方面自己是有使用工具的需求的。

对于“联系”这个总特征,中医总结的是比较全面的,首先他有个“整体观”,整个宇宙是个整体,然后人是天地万物的一分子,人体又分为脏腑、经脉、津液等。无论是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还是部分的部分,他们都不是孤立的,而是普遍存在联系的。足疗按摩都知道肾不好了要按脚心,这是因为《黄帝内经》说过:“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人的肢体和内脏是有关联的,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就可以。

对于“发展”这个总特征,古书中没有这个词语的,但是有一些相关的涵义表达。《周易》是讲“变易”的,《易论》是讲“变化”的,《新语》是讲“运动”的。我们发现古人多强调“动”的规律,但是很少有人提及“动”的方向。孔颖达在解释“变化”的时候,讲了:“变,谓后来改前;以渐移改,谓之变也。化,谓一有一无;忽然而改,谓之为化。”这里的“后来改前”和“一有一无”有点“发展”的意思了。发展的本质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有和无的关系有点“质的飞跃”的意思。

对于“三大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有阴阳学说可以对应,质量互变规律有变化思想可以对应。唯独“否定之否定规律”很难找到对应的思想或理论,我认为这是一个看问题角度的问题,凡事凡物都是新旧一体的,新事物以旧事物为母体,旧事物以新事物为开端,“否定”是从“破”的角度来描述的,而“肯定”是从“立”的角度来描述的。本来是一回事,只是在表述上侧重于一面了。

对于辩证法的运用,个人心得为八个字:“一体两面、双管齐下”。前者是基本的思维方法,凡事要从两个角度来具体分析,后者是处理问题的基本手段。具体说来就是,当看到现象的时候,就要思考其本质;知道其表现形式后,得重视具体的内容;从失败中找到之所以失败的内外因素,从成功中总结之所以成功的内外条件。根据一般规律来判断,事态发展的必然结果,并预想其他的可能性,最大化的促进有利因素,尽可能的杜绝不利因素,从而对现实中的事件有了理论上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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