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债,是指没有明确到期日或期限非常长的债券,即理论上永久存续。
永续债又可以称作无期债券,它是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一种没有固定期限,并且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它并不规定到期的期限,而持有人也不能要求清偿本金,不过持有人可以按期取得利息。
永续债一般仅限于政府债券,而且基本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的。目前全球共有2146支存量永续债,资金规模达到6471亿美元。
拓展资料:
永续债是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或者说期限非常长的债券。投资者是不能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得到本金,但是可以定期获取利息。所以,这么来看,永续债是一种介于债权和股权之间的融资工具。
永续债在会计账目里面是列为权益,不是负债。公司给永续债持有人还息是不作为利息支出,而是股东权益的“分红”。国内的话,永续债的会计处理还不是特别明确,具体要依赖政府监管部门的解释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内永续债的发展)。
永续债虽然没有明确的到期日,但国际上大部分永续债是带有赎回条款的。发行人是拥有在条款约定的某一个时间段按照某种价格赎回的权利,所以永续债也不一定真的是永久的。
期限较长,票息可变,流动性较弱,投资者自然会要求更多的风险溢价。发行机构一般是政府、大型的金融机构,高评级企业。次级属性,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股和优先股。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以股权入账需满足只有发行人有回购债券的权利,发行人有无限期推迟利息支付的选择权和不发放普通股股利的决定权。
在国际上来说,永续债历史还是蛮悠久的。具体追溯到18世纪英国政府发的第一只永续债,政府在财政困难时期发永续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可以募集到资金而不要偿还本金,永续债的长期债务利率很低,而且如果发生通胀的话,名义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投资者拿到的实际利率可能是负的。
对于投资者来说,永续债是可以提供一个稳定的可预测的收入来源。因为利息的支付是有一个规定的日期的,永续债也可能会增加利率。比方说在未来的多少年的年末增加百分之多少的收益率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