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怎么称呼(称谓有哪些)

描写男女不正当关系的词语有奸夫淫妇、暧昧之情、狼狈为奸、孤男寡女、倒凤颠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最近发生一个事件:在繁华热闹的市中心学校门口,突发一男子持刀殴打女子的事件,并没发生伤亡事故,没真砍,仅仅是吓唬了一下,事件发生过程听男子说“我还没死,你就这么着急找嘛,给我戴帽子”。

经现场了解和确认为二人为夫妻关系,为家庭纠纷矛盾,女子与别的男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男子气愤不过,持刀逮住女子,在大街发生的一出闹剧;这也从侧面反映一个不耻或不道德的行为现象。

什么是不正当关系呢?1.双方在都有家庭或单方面有家庭的情况下,均成年或单方成年,有着不正常肉体关系。 2.双方都无家庭,均未成年,有着不正常肉体关系。

关于上述此类现象,从古至今,屡见不鲜,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现象,有过多少血淋漓的教训,为什么还屡禁不止呢?关于这种从事不文雅行为称谓梳理下:

1. 歌姬:主要是古代宫廷﹑官府或私家蓄养的歌女。 也作歌伎、歌妓,比较高档点的宠女,也有卖艺不卖身,那也要看个人定力啦。

2. 歌妓:由歌姬延续而来,夏朝时已有歌妓,夏桀就蓄养女乐,亦即歌舞女艺人.

3. 舞姬:由歌姬延续而来,夏朝时已有歌妓,夏桀就蓄养女乐,亦即歌舞女艺人。

4. 歌女:古代称以歌舞为业的女性为歌妓,也有歌伎、歌姬等称呼,但中文里称女歌手为歌姬或歌女则含有贬义,尤其指于酒廊、酒楼、夜总会、游乐场等场所走场演唱为生的女歌手,已故香港女歌手梅艳芳就曾说自己小时候走场表演唱歌,被称呼为“歌女”,受同学歧视。

5. 妓女:从事性交易的,但也各不相同,原因是多样的,有被以暴力、诱骗、欺诈或其他手段“逼良为娼”,有因无收入来源、无生活技能,或为生活所迫、或为阶级压迫,也有可能为满足自身需求或物质需求等等。

6. 窑姐:一般指古代或近代的妓女,娼妓旧称,多用于北方地区。现在叫小姐。

7.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之间以及有配偶的男女一方与他人之间自愿发生的婚外性行为,是一种外遇行为。

8. 姘头:指非情侣或夫妻关系而发生性行为或存在暧昧关系的男女中的任何一方,是基于物质或肉欲基础的非正常男女关系交往。姘头是一个很纠结的身份,姘头不等于情人。姘头的社会地位确认也很混乱。在道德上,有挖人墙脚之嫌。在伦理上,有破坏婚姻之咎。

9. 野鸡:野鸡野性较强,喜欢啄异物。现代人们用以借代指从事不正当的职业的不耻或不道德行为的人、事、物。

10. 相好:关系亲密,感情好,一般是用于恋人之间。 旧时对狎客称与之过从密切的妓女。

11. 小白脸:通常形容于男性,例如同居或婚姻关系中,若男方既不外出工作,又不料理家事,终日无所事事,只依靠女友或妻子提供经济支持的男性。

12. 绿帽子:本意指绿色的帽子,现在多意指伴侣出轨,有羞辱色彩含义。一般认为,自元代开始,碧绿青诸色的服装限于“娼妓” “乐人”所穿。由此一来,人们见着戴“绿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楼一族”,戴“绿帽子”也成为某男子的妻女卖淫或妻子私下“偷汉子”的俗称。

13. 小三:小三,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贬称。“第三者”的概念,被中国社会和法律赋予特定的含义,始于中国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刚刚改革开放,西方的性解放观念开始涌入中国,一些受到这种思想影响的人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

14. 小姐:旧时指婢、妾、娼妓、歌女,由古代窑姐的升级版本,其从事行业相同。

15. 鸭子:当鸭子其实就是一句贬义词,就是男妓或者说是专门伺候女人的吃软饭的娘炮而已。

16. 拉皮条:意思是指从中牵线,拉拢男女搞不正当关系;或指一些不正当交易中的中介人,在国外很多从事卖淫中介的人的工作称之为拉皮条。

17. 蓝颜知己:是指与女性在精神上独立、灵魂上平等,并能够达成深刻共鸣的男性朋友。

18. 红颜知己:形容男子所拥有的,可以无话不谈的,彼此有共鸣又非常知心的女性朋友。

19.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20. 拉拉:一方面属于性倾向的一种,指女性对同性产生情感、爱情或性的吸引。

你还知道,还有哪些称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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