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思是:自己所不愿意接受的,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
该句出自先秦孔子的《论语》:“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该文的白话释义是:(孔子)说:“那大概是恕吧!自己讨厌的东西,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

导读:己所欲,请不要强施于人

从小,我们就晓得一句名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个道理,是很容易让人接受的,

你所不愿意的事情,就不要强加于人呀。

然而,年纪渐长,

我越来越信奉另一句话:

己所欲,勿施于人。

我甚至认为,这句话,

比前一句更加重要,

更应成为人际乃至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

想起一故事。

刚考入初中,

新分了班级。

当时,小詹特别喜欢绘画,

而且,画得确实还比较好。

那天中午,课间休息,

我将同桌同学的语文书取出来,

在封面上认认真真画了一个孙悟空

我画得非常仔细,画得也比较好看。

同学休息回到教室,

我高兴地将语文书递到他手中,

期待他的赞扬与感谢。

谁知同学拿过书本,看了看,

皱着眉头说,谁叫你画的?

怎么把我的书画成这样呀?

将书一扔,非常生气!

我一时没有回过神来,

张大着嘴,呆在那里!

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闹明白,

我费心费力给你画那么好看一孙悟空,

你为什么不但不感谢我,还要生气呢!

现在,我当然明白了,

这就叫,己所欲,施于人

这样的效果,往往不好,

甚至,适得其反!

人与人交往如此,

国与国交往,亦是如此。

若干年前,老詹在经济日报工作,

到越南考察回国后,

曾写过一篇文章《在越南认识美国人》,

文章写道:

当美国终于下决心从越南撤军时,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了。

麦克纳马拉在回忆录中痛心疾首地承认:

“我们错了,彻底地错了。我们应该向后辈解释原因。”

麦氏是如何“向后辈解释原因“的呢?

在谈到出兵越南的根本原因时,麦氏说:

“在肯尼迪政府和约翰逊政府中参与过越南问题决策的人,

都是按照美国的原则和传统行事的。

我们是根据那些价值观做出决策的。”

什么原则,什么传统,什么价值观呢?

当然是美国所一再宣扬的那一套原则、传统和价值观。

说得再直白些,按照美国的这一套原则、传统和价值观,

只要我认为是不对的,是不能容忍的,

我就要“做出决策”,就要出面干涉,就要整你,

就要喝令你必须按照我的这一套行事!

有这么处事的吗?

难道国际交往的准则就是这样吗?

我认为应该怎么样,你就得怎么样?

能这样霸道地把自己的原则、传统和价值观强加于人吗?

已所欲,施于人

不,应该说是,已之所欲,强施于人

美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很可能是按这样的逻辑行事的。

这就有些令人不解也令人担忧了。

当世界哪一个地方被美国认为是不合它的原则、传统和价值观时,

按照它的价值观和意图,它就可以出面干预,

出兵打你,派飞机轰炸你。

按这样的逻辑行事,这世界还有安宁吗?

各国间还有相互尊重和平等吗?

在越南认识美国人,最终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实在令人有些“不寒而栗。”

这篇文章,发表已经二十多年,

但是,其中关于“已所欲,勿施于人”的观点,

一直存于脑际,

成为我非常认同的一种人际和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

其实,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己所欲,施于人的事情,

我们经常可以遇见。

我在四川工作时一位同事,

认为儿子处的对象不理想,

因为,那是一个摆摊卖菜的姑娘。

所以,老两口坚决反对儿子与之交往!

却硬给他推荐了一位他们认为合适的姑娘。

儿子当然不干,硬扛着!

父母声称,要和儿子断绝关系……

最后,怎么样了呢?

最后的结局是,父母还得给儿子儿媳去带孙子!

这样的事情,实在太多。

父母认为儿女应该如何如何,

儿女就必须如何如何!

老师认为学生应该如何如何,

学生就必须如何如何!

上司认为部下应该如何如何,

部下就必须如何如何!

往往是,认为别人应该如何如何那一方,

都是强势的一方,居高临下的一方,

当然,也是自认为真理在手的一方。

你是强势一方,你认为真理在手,

你叫别人怎么样,别人就必须怎么样吗?

我看不一定。

为什么?因为,

已所欲,勿施于人

这是人际和国际交往一个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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