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生爱一个女生,肯定就像和她发生性关系,得到她拥有她。这不是下流,而是人性。如果硬说不会,那要么这人生理有病,要么他在装逼。
2、世间生物,除了极少雌雄同体,基本都是雌雄两性,包括人类。这是宇宙造物主的天意。
3、爱人之间想发生性关系是非常正常的,当然,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遵循基本的道德准则,这就是君子好色,发乎情,止乎礼的最好诠释。
导读:男生真正喜欢一个人,是迫不及待想睡她,还是舍不得碰她?
最近,知乎上一个挺有意思的问题火了。
“男生真正喜欢一个人,
到底是想迫不及待睡她,还是根本舍不得碰她?”
评论区的争执不少。
两种观点各自为营,各有各的理。
今天,我也想把这个话题掰开了揉碎了,和姐妹们聊聊。
“喜欢=舍不得”
这两种看法中,态度更激烈的,
要数支持“舍不得碰”的那一派。
在他们心中,男生如果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一个姑娘,就会把她视作女神。
对她的需求,会远远超越“性”这个俗物。
不舍得沾染,不舍得玷污。
别说睡了,就连说几句土味情话都不好意思。
就像网友@人生无谓说的,
“破坏她,简直是犯罪!”
而如果没有达到这一层觉悟,
那就根本算不上“喜欢”,顶多是有好感。
还有更激烈的网友,甚至会把“想睡”,
上纲上线成一种“渣男论”。
想睡=“睡完就跑,玩玩而已”,
“一点都不珍惜”、“物化女性”。
恨不得在男生表达出一丝生理需求的瞬间,
就“呸”一口,大骂“渣男”。
“想睡≠玩玩”
而在支持“想睡”的网友心中,
这样的看法,未免太过自我保护了。
他们认为——
想睡,是作为人类,甚至是一种生物,
最底层、原始的欲望。
就像奇葩说第二季中,金星和大S说的。
人都是第一眼的视觉动物。
如果一个女生主动站在你面前,你还像对透明人一样视若无睹,那女生多少会有点挫败。
网友@万物也说:
对男生而言,爱和性是不分家的。
心动就会想靠近,喜欢就会想拥有。
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对女生的绝对尊重。
如果女生不想,就坚决不越雷池。
不舍得让女生有一丁点被冒犯的感觉。
克制,不等于不想睡。
想睡,也不等于玩玩而已。
原始欲望,没有错。
文明压抑,更没有错。
本就是人之常情的事儿。
却总是被扣上“渣男、玩玩而已”的帽子,挺冤的。
“喜欢,不止一种答案”
看这些知乎网友吵得热火朝天的时候,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几年前的室友。
她20多岁第一次恋爱。
像做旅游攻略一样,早早在心中规划好了“男朋友喜欢自己时”该有的样子。
每天都会在嘴边念叨,《裸婚时代》的经典台词。
把童佳倩规定刘易阳的要求,当做恋爱宝典。
“打电话不能超过3声接。”
“回微信,不能超过1分钟。”
“要是在工作,必须拍小视频告知。”
一旦男朋友没有遵守,就会委屈地认定,
“他没有那么喜欢自己了”。
可她在自认“男友变心”的时候,却从来没有想到——
男朋友虽然不能随时秒回,
却会在她来姨妈时,捧着红糖水保温杯送到宿舍。
虽然没有随时报备行程,
却总会定期买一大箱她随口提起的零食。
男生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的时刻,
全部被她视若无睹。
好像全世界“好男友”的模板,
就只有她心中的那一种。
写在最后
讲道理,前面的那个知乎问题,
和我这个室友挺像的。
就是都把恋爱这码事,
搞成了非黑即白的两条界线。
好像喜欢,就只有一种答案。
做不到,就谈不上喜欢。
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喜欢的证据,就只剩下某一种了呢?
一万个人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一万个人,当然也有一万种喜欢人的方式。
就像网友@卢悦说的:
你觉得男生天天跟你说早安晚安,才算喜欢。
那有的男人不会说废话,但却总是约你出去,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你觉得男生在你不开心时,拼命安慰你才算喜欢,
那有的男人不善言辞,只会紧紧拥抱着你,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你觉得男生迫不及待想和你拥抱接吻是喜欢,
那有的男人怕冒犯你,连碰到你指尖都会触电般立刻缩回手,难道就不算喜欢吗?
如果一个人真的喜欢你,
那他即使没有满足你“期待”之内的要求,
也一定可以让你在其他地方,感受到爱意。
为什么还要靠这样一个生硬的问题,
去搜集证据,对号入座呢?
喜欢从来都不是只有一种答案。
当我们都学会接受期待之外的其他方式时,
也许才能得到足够心动,也充满尊重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