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由于冲、合的组合形式不同、力量大小不同、冲与合的最后主次不同
合冲并见的分析
合冲并见是四柱干支组合的常见形式。即使在原命局中不存在合冲并见的形式,当岁运介入后,命运全局迟早也一定会出现合冲并见的组合形式。合与冲是两种相互对立的作用形式。在一个命局中,合代表着一种特定的信息涵义,冲又代表着另一种特定的信息涵义。如果命局中只有合而无冲或只有冲而无合,这种命局的信息涵义就较为简单一些,但若命局中冲合并见,其代表的信息涵义就复杂多了。由于冲、合的组合形式不同、力量大小不同、冲与合的最后主次地位不同,就代表着不同的命理涵义。
一、合处逢冲
1.三合逢冲
(1)中神逢冲
合冲并见冲中有合、合中有冲,到底是论冲、还是论合?很多命理研习者对此都感到迷茫,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答案。冲与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究竟该论冲还是论合,关系到预测结果的吉凶方向,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搞清楚,不能有半点含糊。
争合论通常所说的争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地支同时与另外一个地支相合的现象。争合又称为妒合。比如两寅合一亥,三寅合一亥,四寅合一亥都为争合。
如寅亥合,亥对寅既生又合;子丑合,丑对子既合又克。因为相合的两支,阴阳属性必定相反,而异性相吸,所以无论是生合还是克合,相合的两方总有一种相互吸引力,即合力。一对一的合,合力只限于彼此两个地支。争合是属于多合一的形式,合力的涉及面就广一些。比如三亥合一寅,三个亥各自对寅都有一股亲合力,反过来说,一个寅对三个亥也同时发生三股亲合力。很明显,亥对寅的亲合力得到聚集,而寅对亥的亲合力则分散了。正因为亲合力分散,所以人们认为这种合其情不专,结构不牢固,因而有“姆合”之称。
如果将上例换成下例:
例五:甲辰丙子逢午运戌年,也形成寅午戌冲申子辰。由于原命局千水两透,申子辰力较强,因而午运戌年的寅午戌只能对申子辰有一定的冲击力,但并不能申子辰完全解体。所以,我们在分析合冲并见的组合时,不仅要看到形式的合冲,还要看到力量上的对比。
2.半合逢冲
所谓半合是指半三合局,即生地半合局或墓地半合局。
例六:壬辰壬子丙午戊戌
午戌墓地半合,子水提纲值旺冲午使午戌半合局破;辰戌遥冲之力不大,但仍有破局的作用。此例子辰也为墓地半合,因子水当令,午冲子为以弱冲强,破不了子辰半合。这就是半合局自身力量差异的不同结果。
例七:丙申丙申丙寅甲午
日时生地半合,由于木火皆失令,合力不大,金旺木衰,申冲破寅午之半合。此例由于丙火叠透,午火又有甲木之覆荫,所以寅午半合虽破,只是寅木受损极重,而午火之性尚存。
3.六合逢冲
例八:庚午子水被当令之午火冲击,使子不能与丑合化。
例九:癸亥甲寅丙申甲午
寅亥合逢申金冲,因寅旺而申衰又被午克,申不能冲破寅亥之合。从例八、例九可以看到,当冲、合并见时,冲能否破合,关键取决于冲与合的力量对比。当冲力大于合力时,冲可破合;当冲力小于合力时,虽而合不破。
二、冲中逢合合处逢冲是合局
因逢冲而削弱了结构力(合力)甚至合局结构被彻底破坏;冲中逢合是主冲者因逢合而不与原被冲者发生冲击,使冲力被化于无形,如果被冲者原为合局的元素之一,那么冲中逢合就可使原被冲者的合局结构得到保护。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合处逢冲具有“破坏”性,冲中逢合具有“保护”性。
1.冲逢六合
例十:已已壬申壬寅子子(夜子时)
月日支本紧贴相冲,但因年、月支已申合水成化,申失去金的功能而不冲寅。此为六合解六冲。
例十一:戊寅甲寅庚申辛已
此造同样是寅申紧贴相冲,申已紧贴相合,但因木火两旺,申已合水无化神,申金的性能不能转化为水的性能,仍保持其自身的特性,所以寅申仍然相冲,申金受损程度大于寅木。这是因申衰寅旺,两者相战,衰弱的一方必定占不了上风。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冲逢合都可解,必须视合化情况及冲、合双方的实际力量而定。
例十二:癸未戊午丙子已丑
子午紧贴相冲,但四柱之土势众力强,午未合土、子丑合土皆能成化,子、午各失水、火之性,所以子午不再相冲,并且子、午因各自合化为土,共同加强了四柱土的力量,因此子午由原来相冲的对立关系反而因合变成了比和关系。如果将此例的时柱换成庚寅,同样因午未合土而解子午之冲,但因午与未能合化为土,而子无丑合不能化为土,仍以水的性质存在,所以午被合化后与子水是相克的关系,而非比和关系。如果将此例时柱换成癸已,则已午未三会火方局,午不但不与未合化为土,未反而与已午会成以午为中神的火方局,比寅午戌三合火局的力量更大;换句话说,午的力量得到极大的加强。那么,午被会于局中,是否还会冲子呢?一般都认为不会,并称之为贪会忘冲。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事实上,三会局中的午比单独的一个午冲子之力更大。三合局中神冲它支的道理也是一样(详见以下“冲逢三合”)。
2.冲逢三合、半合
例十三:癸玄乙卯乙酉癸未
如果只看月、日支,卵西相冲是无疑的;如果从整体看,亥卯未三合木局成化,一般认为,卯被合住,就不会与西发生冲击,称之为贪合忘冲。但预测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当木为忌神时,岁运引动三合木局,命主会遭遇大灾。这说明三合木局冲西的作用力更大。这个例子有的也许不易理解,我们再看另一个例子:
例十四:癸亥乙卯辛酉己丑
此造命主于甲寅运辛未年受伤致残。原局亥卵半合、西丑半合,金木对屿。因木当令又得水生,故木强于金。日主身弱,木为忌神。甲寅运,加强木势,辛未年,亥卯未三合木局,卯木之势更强;偏偏流年干辛金又引动日干,金木皆动,木坚金缺,故有伤残之厄。在所有的生克形式中,冲的破坏力最大。如果说卵与亥未合局后不冲西,该命主辛未年何以遭此大灾呢?
例十四原局卯、西虽各自半合,但仍然相冲,尤其构成三合局时,冲力更大。冲是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既然金木相克,那么当卵为中神时,不但未减弱木的特性,而且加强了木的特性,因此卵西冲只会加剧。子午冲逢三合或半合的道理一样。
三、合冲并见的结局
从前面的例子可知,合冲并见的最终结果会有三种情况:
1.冲居主导地位,合局破(如例七、例八)。
2. 合居主导地位,冲的作用被抑制或消失(如例十)。
3. .合、冲同时存在(如例一、例二)。
分析合冲并见的目的就是要知道其结局情况,什么样的结局就会代表什么样的命理信息。如例七,日支合处逢冲,结局是冲居主导地位,日支为配偶宫,表示婚姻结构不够稳定,时有感情风波;日支寅木为印星,可代表工作单位,因被冲,故一生多迁移,尤其是申为马星冲印,迁移的信息标志更明显;申为财星,与寅冲,乃动中求财之征。因此造冲力强于合力,所以命中注定此人多生活在“动态”之中,难得长时间的“安定”。又如例十,也是日月寅申相冲,如果没有年支已合住申,与例七有许多类似的命理信息,但正因为已申合化,使寅申不相冲击,所以诸如例七的许多与冲有关的命理现象便不会出现,相对例七来说,命主一生就“安定”得多。至于合冲同时存在的命局,一般多表示命主情绪不稳定,思想状态常处于矛盾之中,并且缺乏主见,正所谓“墙上一根草,风吹两边倒。”但这也并非一生都绝对是这样,当岁运介入而改变了命局合、冲同时存在的组合结构时,命主的上述情形也随之而变化——或趋向稳定、沉寂(合居主导地位时),或更加动荡、偏激(冲居主导地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