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族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它的特点有:历史悠久、独特的语言、独特的服饰、崇尚自然和热情好客。它的风俗主要体现在婚俗、藏经楼、藏族节日、茶文化和艺术文化上。
云南少数民族——阿昌族
阿昌族,是云南特有的、人口较少的7个少数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阿昌语,总人口为43775人(2021),其中男性21840人,女性21935人。主要分布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梁河县囊宋阿昌族乡、九保阿昌族乡,其余分布于潞西、盈江、腾冲、龙陵、云龙等县。此外,在邻国缅甸也有部分阿昌族分布。
阿昌族在古代汉文献中,曾被称为“峨昌”、“莪昌”、“娥昌”或“萼昌”。不同地区还有不同的自称,户撒地区阿昌族自称为“蒙撒”、“傣撒”、“蒙撒掸”、“衬撒”;梁河地区阿昌族则自称为“汉撒”、“阿昌”、“峨昌”。新中国成立后,根据阿昌族人民的意愿,决定统一称为“阿昌”。
阿昌族
新中国建立前,阿昌族地区主要是封建领主经济,地主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领主是傣族土司,地主多是汉族,本民族的地主为数较少。在土司辖区内,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土司。
多元化经济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阿昌族已由过去单一的粮食作物种植,逐步改变为粮食作物的种植与甘蔗、茶叶、油菜、烤烟、果蔬等经济作物种植多样化发展的新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许多阿昌族农民已开始丢掉羞于经商的观念,纷纷投身商海。有的阿昌族农民到国家二级口岸章凤经营布匹或从事木材、玉器、中药材、土特产品、钢材、日用品等的边境贸易。户撒阿昌族的“过手米线”是特色饮食,当地一些阿昌族看准了市场,将米线店开到了州府芒市,深受顾客欢迎。
阿昌族社会的基层单位是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这种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父权制家庭,一般包括 父、子两代或父、子、孙三代。民国时期,德宏地区建立了几个准县一级的设治局,设治局也利用土司制度的基层组织机构,逐步推行保甲制度。但土司依然存在,不仅保留土司名位,还保留政治实权,只是名义上隶属县政府或设治局统辖,并世袭至新中国成立时。
民族村
1950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阿昌族聚居地德宏地区。之后党和政府派出中央民族访问团到达德宏,对阿昌等各族人民进行慰问,并宣传党的民族政策。1988年,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行政建制调整,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梁河县囊宋阿昌族乡、九保阿昌族乡被国家确认为3个县辖区级建制的阿昌族民族乡。
阿昌族
因受多元文化的影响,阿昌族的宗教信仰形成了多种宗教并存的状态。其中有自然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小乘佛教、汉传佛教及道教。梁河、潞西、龙陵一带的阿昌族,受汉族的影响,以信仰原始宗教、祖先崇拜为主;陇川户腊撒一带的阿昌族因受傣族影响,主要信仰小乘佛教;在户腊撒的村寨中,除了供佛,人们也供奉关羽、土主、财神等。该地区信仰汉传佛教和道教的阿昌族只集中在几个村寨中,每年也定期举行祭祀玉帝的活动,村中也有职业性或半职业性的宗教人员。
阿昌族饮食以大米为主食,辅以面食,嗜食酸笋、酸 菜等食物,也喜食火烧猪肉。同时喜欢饮酒,多数人家自酿米酒。已婚妇女大多喜欢嚼槟榔,闲暇时,大家互传槟榔,以牙齿染成黑色为美。该民族多居住在坝区和半山区。村寨一般选择在有阳光、水源充足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前,阿昌族人民的生活较苦,大多数人住茅草房,即以竹、木为屋架,篱笆糊泥为墙,茅草盖顶。1949年以后,茅草房逐步减少,改革开放以来,基本绝迹。
以酒待客
阿昌族素以好客而闻名,其好客的特征又体现在“以酒待客”上。如亲戚、好朋友来家里,一定要请他们喝米酒、吃饭,倾其所有,方能表示自己对客人的尊重和诚心。有贵宾自远方来,还要在村口请他喝“进寨酒”。就这样人们礼尚往来,守望相助,平时往来互赠的礼物是糖果、饼干、饮料等。在参加婚礼时,可送钱,也可送日常生活用品。
民族婚礼
阿昌族的家庭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实行幼子继承制,也有三代同堂的家庭。过去,由于婚姻缔结的原因,却要由父母包办,因此造成了“领婚”、“抢婚”现象及青年男女在婚姻方面的苦恼,而现在阿昌族青年大多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近十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加,族际通婚和跨国婚姻有增多的趋势。阿昌族一般行土葬,非正常死亡者实行“火葬”。在信仰佛教的地区,人死后,先请佛爷念经,然后择吉日出殡。也有接气、报丧、停灵祭奠等习俗。葬礼中最悲切的场面是唱孝歌,催人泪下,以情感人。